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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4版:美丽长江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4日
以法之名 护一江碧水

□本报特约记者 黄克瑶 记者 谢泽 特约记者 陈磊

长江万里东注,晓吹卷惊涛。

经历百年现代化进程,长江这条滋养了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却“病了,病得还不轻”。因此,保护长江成为共识,为保护长江立法势在必行。

2021年3月1日起,我国首部流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施行。自此,长江大保护工作与法同行。

《长江保护法》共计96条,62个条文涉及从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到省、县级人民政府职责,其中指出,“国家按照政策支持、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

起源于长江、植根于长江、壮大于长江的三峡集团积极参与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

早在2018年,在武汉召开的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更是直接点名三峡集团——“要发挥好应有作用,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建设”。

截至2021年底,三峡集团长江生态环保累计投资已超2000亿元,在运污水日处理能力 308 万吨,建设雨污管网 1.2 万公里,累计向长江放流中华鲟超过500万尾,保护长江珍稀植物1300种2.68万株,为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助力。

《长江保护法》实施的这一年,也是三峡集团发挥共抓长江大保护骨干主力作用各项任务阶段性完成的迎考之年。

这一年,三峡集团成果丰硕:

——“五大业务平台”日臻成熟,成为共抓大保护的重要抓手。长江环保集团依托长江经济带建设,肩负起三峡集团与生态环保相关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增加至111家,联盟正引导更多合作单位发挥其优势和长处;长江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城市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支持南京、镇江探索开展污水处理价格机制改革试点,引导一批先进前端技术应用于已落地项目中;生态环境工程研究中心按“平台+实体”模式建设运行,聚焦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前沿技术追踪与转化;长江绿色发展投资基金首批募资基本完成,制定发布长江保护主题指数。

——聚焦城镇污水治理,“三峡模式”全面铺开。安徽芜湖“厂网一体”、江西九江“厂网河一体”、湖南岳阳“厂网湖一体”、湖北宜昌“两网共治”四个试点城市治水模式落地见效,明显提升试点城市污水收集率及污水厂进水浓度,基本消除6大区域32处黑臭水体,城市水环境明显好转,三峡治水经验不断推广,从先行先试到全江转段、全面铺开,三峡的脚步还将走得更远。

——创新推出“城市智慧水管家”,积极打造智慧水务平台。系统谋划“十四五”治水新思路,创新提出以管网为重点的“城市智慧水管家”模式,建立智慧水务标准体系,搭建统一智慧水务平台,目前芜湖、九江等首批智慧水务系统已经上线运行,实现“资产在线、数据在线、业务在线、报警在线”精细化管理。

——发展新业务,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污水处理厂+光伏”模式试点成效显著,同步推动垃圾焚烧发电、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多源固废协同处理等项目,打造“蓝色水质净化厂”,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三峡力量。

——统筹治水与流域生态修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快速响应赤水河流域治理需求,落地云南镇雄、贵州正安、遵义仁怀项目。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扎实推进广阳岛、两江四岸核心区、科学城等一批重点项目。围绕促进中部崛起,深耕湖北“一主两副”重点区域,汤逊湖、梁子湖等骨干项目在汉多点开花;安徽六安、马鞍山、宣城项目加速落地;江西环鄱阳湖流域鄱阳县,湖南环洞庭湖流域临湘、汨罗、常宁等一批项目落地实施。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策划推进示范区“水乡客厅”、崇明区中兴镇项目等乡村产业振兴项目。持续做好生态调度监测及研究,深入开展中华鲟自然繁殖研究、珍稀植物保护等重大科技项目。

《长江保护法》以法之名守护长江,坚持把保护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责任导向,加大处罚力度。作为中央企业,三峡集团正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与法同行,护一江碧水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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